十一、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: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,由所在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聘用和任命专业技术职务,签定聘约,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。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相应的权利、责任和义务。对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,所在单位要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,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,作为晋升、续聘、解聘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依据。所在单位应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、进修和考察的条件,以不断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。